(原标题: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)
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,并制定工作细则。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,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,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。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两名,设召集人一名,任期与董事会一致。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,相关部门须配合其工作。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,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,决议需过半数通过。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,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。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。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,原细则同时废止。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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